最典型的是杰克·韋爾奇用過的末位淘汰法。不管業績如何,最后10%要強行淘汰的方法最早來自于美國的高校。美國的大學特別是學理工科的采用的方法就是這樣的。
例:物理系今年招了40個學生,最終四年以后畢業的只有20個。原因就是留最好的學生。假如這次考試一共10道題目,最好的學生做出7道,那么7道題的學生就是A,做出6道題的學生就是B,做出5道題的就是C,做出4道以下的全部淘汰。假如這次考試最好的學生做出10道,那么10道的就是A,以此類推。因此,不管成績如何,始終保持一定的淘汰率。
杰克·韋爾奇曾介紹通用電氣使用嚴格的“強制分布法”,強行將企業的員工表現按照10%優秀、10%淘汰的方式設定,也稱之為末位淘汰法。他最后也承認,第一次淘汰10%還沒有什么太大問題的話,第二次再淘汰10%那就只是一場災難,因為員工們已經很難找出10%很差的,最重要的是主管、部門經理都堅決反對。因為這類人才都是經過通用的長期培養,如果淘汰了,再從社會上招人要經過培養、訓練,也有可能不能融入通用電氣這樣一個大集體、大文化。最重要的是外面招募進來的有可能還不如被淘汰掉的,當然這樣的方式也可能使得員工們人人自危、如履薄冰。
沈陽眾森企業管理咨詢公司認為,實踐中運用這類考核模式要具備兩大前提:第一個前提是市場上有充裕的勞動力,通過淘汰之后很容易找到替換者;第二個前提要求是這些勞動力是比較低層次的,無需經過長期的嚴格的培訓就能夠直接上崗。當市場上勞動力比較豐裕,同時勞動者也不需要經過培訓,這兩點是可以采用這種方法的前提。反之,現在勞動力可選擇的資源很少,就不能采用這樣的方法。所以在如今就業市場招聘已經非常困難的前提之下,這類考核模式已經行不通了。 |